卫福部性影像下架规定已上路!专家、律师唿吁:善用资源、顾念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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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美国知名电影製作人性侵、性骚多名女性的事件受到高度关注与报导,开始「#MeToo」运动,发起人女演员艾莉莎‧米兰诺在当时发文表示:「如果所有被性骚扰或侵犯过的女性,都能发一条『我也是』的状态,那人们或许能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

 

2018年下半年至2020年3月间,南韩发生「N号房」大规模性剥削案件,性侵行为的影像被上传至网路,甚至进行直播。而这起事件的揭露,最初也是由2名大学生网友开始,从只是为了参加报导比赛,开始蒐集网路上性犯罪的证据,最终联合多个单位卧底搜查,最终推动公权力正式介入调查。

 

保障性影像遭侵害者的权益

有鑑于网际网路已深植日常生活,因其具有可匿名性的特徵,在台湾,近年来私密影片外洩的事件同样层出不穷。

 

不论是遭诱骗威胁被迫拍摄、被偷拍,或在未经同意下,影片遭人上传,对受害者来说,都是极其痛苦又可怕的经歷,为此,立法院着手修定,「性暴力防制四法」以及《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部分条文,修正于112年2月15日经总统公布。

 

其中,有关《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条「网路性影像移除下架规定」,在8月15日正式施行,为保护性影像遭侵害者的权益,网路平台业者接获主管机关通知,若未将影像下架,除罚60万元,屡劝、屡罚不听者最重可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