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作神代表的权柄》一书由「台湾福音书房」出版,已故作者倪柝声强调,身为神的儿女,总得学习「认识权柄」,并且寻找「该顺服的权柄」。
「顺服权柄」就是「顺服神」
耶稣是个认识权柄的人,神是用权柄托住整个宇宙,也是用权柄把祂的儿女联络起来。
因此,每一个神的儿女,都要寻找他自己所要顺服的权柄,好与别人搭配联络。若有人是单独的、自利的,不在神代表的权柄底下,他便不能成就神在地上所要成就的工作。
在教会中,有许多「代表权柄」是你要顺服的,对其顺服也就是「顺服神」。因为,人若不知道「顺服权柄」,就不能作神代表的权柄;若不对付悖逆,就不知道怎样作权柄,若没有「权柄的见证」,就没有教会,也没有工作。
「代表权柄」需有的叁点要求
一个要作神代表权柄的人,除了他自己是一个认识并顺服权柄的人之外,还必须「认识权柄是出乎神」、「要学习弃绝自己」、「需要时刻与主交通」。
第一点》认识权柄是出乎神
作代表权柄的人必须记得,权柄是神设立的,也是出乎神的,其自身并非权柄。没有人可以「立自己作权柄」,只有「从神出来的」才是权柄,才能叫人服。
作代表权柄的人,只应该「代表神的权柄」,不应该「以为自己也有权柄」。举例,警察、法官,不过为着「执行权柄」,他们只能「执行法律」,不能「自造法律」。
同理,无论是在家庭中、在世界上、在教会裡,人本身都没有丝毫的权柄,乃是「执行神的权柄」,而不是「人自己造出权柄来」。
所以,今日在教会作权柄的,也是「代表神的权柄」。也就是说,你之所以有权柄,乃是因你代表着神的权柄,不是因你个人有任何内在的塬因,而和别人不同。
神设立一个人作代表权柄,全在于他对「神的旨意」有认识,而不是因他主张多、意念强、思想高。
因此,作权柄的人,并不在自己有思想、有意见,乃在乎「明白神的旨意」。其实,你对神的旨意认识有多少,你所代表的权柄才有多少。
没有任何人,不学习顺服「神的权柄」,不明白「神的旨意」,而能作神代表的权柄。
第二点》要学习「弃绝自己」
当你不认识「神的旨意」时,就不可开口,随便使用权柄。
一个作神代表权柄的人,不仅要在积极方面「认识何为神的权柄」,也要在消极方面「学习弃绝自己」。神必不用一个「多出主张的人」,来作其代表权柄。
我们自己若不被主彻底的打碎,就不能作神代表的权柄。神要我们「代表祂的权柄」,并非要我们「代替祂作权柄」。
需注意,在神的「神格」和「身位」上,「祂」是「自主的」,「祂的旨意」是「祂的」,绝不和人商议,也绝不要人作祂的谋士。
所以,作代表权柄的人,必须是「不主观的人」;他所需要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自己裡头没有意见,没有主张。
记住,一个人唯有真被破碎了,聪明真给打破了,意见和主张都被打碎了;这样的人,才能给神用。
第叁点》需要时刻与主交通
代表神权柄的人,必须时刻「与神有亲密的交通」。不只「有来往的交通(communion)」,并且是「有东西的交通(communication)」。
只有亲近神的人,才有敬畏的心。故而,「与神有亲密的交通」,也是作权柄的基本条件。
当你越到主面前来,越亲近主,就越「看见自己的错误」。敬畏神,不是「外表的装作」,只有「常到神面前的人」才能有。
基督徒必须一直活在神面前,一直敬畏主。因为,权柄是神的,所以你必须活在交通裡,交通一断,权柄也就断了。
切记「不自己建立权柄」
权柄,既是「神设立的」,作代表权柄的人就不必「自己来建立权柄」。
也就是说,你不必要求别人听你的话。人要错,可以让他错;人若不顺服,可以让他不顺服;人要走自己的路,可以让他走。你绝不可「与人争执」。
因为,若你是神所设立的权柄,何必怕人不顺服呢?若你是神所设立的权柄,人不听从你就是不听从神,你不需要去强迫人听话。
神是后盾,有何所惧?你绝不可为「你的权柄」说一句话,应该「让人自由」。你越有託付,就越该让人自由。人越羡慕得着主,就必到你面前来。你若为自己的权柄出来说话,要为自己以建立权柄,那是最污秽的事。
代表的权柄遇到考验时,不必急,不必争,不必替自己说甚么话,更不必作甚么。虽然遇到许多不法,许多悖逆,但人不是悖逆你,乃是悖逆神。人悖逆,不是得罪「你的权柄」,乃是得罪「神的权柄」。
你必须学习敬畏神,认识何谓权柄。若「你的权柄」真是出乎神的,凡反对的人,他「属灵的路」就断绝了,「启示」就没有了。
所以,神若立你作权柄,你就得经得起让人反对。反之,你若不是神所立的权柄,想要自己建立权柄,那是丝毫无用的。
倪柝声强调:「我不喜欢有的丈夫对妻子说,我是神立的权柄,妳要听我;或者,长老们在教会中对弟兄姊妹说,我是神所设立的权柄。
弟兄姊妹,绝不要建立自己的权柄。神设立你就接受,神不设立你何必争?自己建立权柄的事,非在我们中间消灭不可。权柄,应该让神建立,不要自己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