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对波阿斯说,你自己买罢,于是将鞋脱下来了。」(路得记四8)
按照当时的规矩,拿俄米至近的亲属,是拥有比波阿斯更优先的权利,可以赎回拿俄米的地。但当波阿斯告诉他,若他买地时,也当娶摩押女子路得,他便面有难色。他放弃了他本拥有的权利,理由是怕有碍他的产业。将来分家产时,大半要归给路得的子孙,他的子孙反而没份,因此他马上拒绝赎回路得,而将鞋子脱下交给波阿斯。
这位「脱鞋」的至近亲属放弃权利,是因拒绝娶路得而放弃买地。波阿斯已是大地主,本来不要买地,却因为爱路得的缘故,他买赎了那块地。其中关键人物,正是摩押女子路得,一个将她看成是累赘,一个却视她如宝贝。他们之间的差别在于:一个只看眼前的利益,和属世的得失,一个却透过信心的眼睛,看见属天的祝福和神的旨意。
凡奴隶都是不穿鞋的,凡来到神面前的人,必须把鞋脱下来。「脱鞋」表示放弃权利,让给对方。摩西和约书亚都有「脱鞋」的经歷。你是否已将自己的鞋脱下,将生命的主权交给生命的主?
除非你已「脱鞋」,否则你无法服事神。你既已把权利让给了主,就不能再反悔了。这位至近的亲属放弃了权利。
亲爱的,千万不要学习他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