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事奉一向被视为基督徒信仰成长的一个重要阶段。
一个人信主之后,一开始教会会教导他基本信仰和基本的属灵操练(祷告、读经、金钱奉献…),然后为他受洗,再来,就是让他参与事奉。
无论是从笔者的观点或经验看,事奉在信仰成长方面的确佔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可是,会友若没有参与教会事奉,有问题吗?
会写本篇短文,是因为和同工吃饭时谈起这个课题。这个同工是一个机构的全职同工,而且拥有传道人身份,但她所属的教会却仍然期待她更多地参与教会内部的事奉。
我的反应是:「为什么要?」这个反应让她深感惊讶。
容我从「事奉观」说起。在很多人的观念中,「事奉」仅限于在堂会裡担任某些职责,无论是担任执事、小组长,或带敬拜、当司会、作招待、行政、探访、清扫等等。我不否认这些是事奉,因为圣经的确提到圣灵将不同的恩赐赐给信徒,可是,事奉就仅限于此吗?这些事真的全部都是「事奉」吗?说穿了,事奉对很多人来说只不过是「从事宗教事务」罢了!
对耶稣来说,为基督的名给弟兄倒一杯凉水,就是事奉;看见身边最小的弟兄饿了给他吃、渴了给他喝、赤身露体给他穿、作客旅而给他住、病了去照顾他、在监裡去探望他…就是做在主的身上。
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最先经过那被强盗打的人的身边、并从旁边走过的,就是两个「从事宗教事务」的人(祭司和利未人),耶稣称讚的是那个停下来帮助那人的人。
我不是反对会友参与教会内部的事奉,但我期望教会能持有更宽广、更合乎圣经的事奉观。
如果一个基督徒,很积极的参与教会以外的「事奉」,甚至如上文提到的肢体,明明就已经是机构同工,为什么还要增加他们的重担参与教会内的事奉呢?教会裡还有很多没有参与事奉的人呢?
我希望读者不要扭曲我的意思,以致利用本文的话来为自己不参与事奉找藉口。教会内的确需要不同恩赐的人在各个岗位担起职责,如果我们有能力、教会有需要,我们就要参与教会内的事奉。如果你不参与教会内「有形的」事奉,请确保你在教会外致力执行神的使命、去造福这个社会。
坦白说,我并不太担心会友没参与教会内的事奉,我倒比较担心会友单单只是参与教会内的事奉,而在社会上没有发挥任何属灵的影响力。
真正的事奉,不在于所做的事是不是「宗教事务」,更在乎于那是不是神在圣经裡面喜悦我们去做的事,以及我们用什么心态去做。
圣经叫我们做什么?去爱人、去帮助有需要的人、去扶持软弱的人、去为不公不义的事发声、去安慰受伤的心灵、去与人分享基督的福音…。这样的事奉观一方面提醒我们,一个信徒要服事,不必担心没有事情可以做,儘管那些事可能不被教会内的人看到。
另一方面,这个服事观也向我们发出警示,如果我们所做了很多宗教事务,却没有做那些神清楚吩咐我们去做的,那我们倒是应该好好检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