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大利亚,批评堕胎和变性意识形态的人可能会被压制,因为议员们支持一项赋予该国媒体管理机构更多权力的法律提案。此举让澳大利亚基督教游说团感到困扰。
11月7日,澳大利亚立法者在众议院以78票对57票通过了《2024年通信立法修正案(打击错误信息和虚假信息)法案》。
该法案现已提交参议院环境与通信立法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澳大利亚议会在其网站上总结说,该立法修订了《1992年广播服务法》,并对数码通信平台提供商传播被视为“可合理核实为虚假、误导或欺骗性”的数码内容规定了某些“义务”,“并有合理可能造成或促成特定类型的严重伤害”。
该法还扩大了澳大利亚通信与媒体管理局(ACMA)的合规和执法权力。这意味着ACMA能够根据需要从提供商处接收信息,并确定错误信息的标准,违反拟议法律的各方将面临罚款。
该法律的支持者引用了堪培拉大学所做的一项调查《数码新闻报告:澳大利亚2024》。其中75%的澳大利亚人表达了对网络不实信息的担忧。
然而,澳大利亚基督教游说团(ACL)斥责新立法,称其为“奥威尔式”的立法,是 “对澳大利亚言论自由的威胁”。
澳大利亚基督教游说团首席执行官米歇尔·皮尔斯(Michelle Pearse)说:“拟议的立法将允许政府把他们对‘真理’的主观看法强加给公众,并有效地压制不同的声音。”
皮尔斯表示尤其担心该法案会压制支持生命者和反对跨性别意识形态者的权利。
“该部门对自身影响的分析表明,该法案将阻止可能会扭转‘妇女和LGBTQI+人士权利’的信息传播。这表明它很可能会压制支持生命的观点和反对变性意识形态的观点,”皮尔斯警告说。
她补充说,以这种方式限制言论自由可能会威胁到该国的民主。
皮尔斯进一步表示担心,如果该法案在参议院获得通过,数字平台若未能删除所谓的“错误信息”,将面临“巨额罚款”的威胁。
她补充说:“通过赋予ACMA任意判定什么是‘虚假、误导或欺骗性’以及什么是‘有合理可能造成或加剧伤害’的能力,该法案使政府对有争议和有争议话题的媒体叙事拥有前所未有的控制权。”
皮尔斯将该法案与之前的“类似”《法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比较,后者在咨询期间获得了23,000份公众回复。她对ACMA审查网络内容的“广泛新权力”表示担忧。
皮尔斯继续说:“这尤其令那些不同意有影响力的边缘团体所推行的激进意识形态的基督徒和澳大利亚人感到担忧。我们已经看到电子专员强行删除了X上批评激进性别意识形态的帖子。”
皮尔斯指责澳大利亚政府 “强行通过了这项法案”。许多议员反对新立法,表达了与ACL类似的担忧。
皮尔斯补充说:“ACL对澳大利亚政府在仅给澳大利亚人11天的时间对法案做出正式回应后,就匆忙通过众议院的这些改革表示失望。”
ACL呼吁澳大利亚政府放弃网络虚假信息法案,致力保护民主言论自由。
在10月10日的人权审查报告中,议会人权联合委员会承认该法案支持《世界人权宣言》规定的多项人权。然而,委员会也发现了拟议法律在言论自由和隐私权方面的问题。
人权委员会认为,拟议中的ACMA对传播信息的监督和管理实际上限制了言论自由的权利。
另一个限制是,拟议赋予媒体和通讯管理局批准标准和制定规则的额外权力,以及数码提供商需向媒体管理局提供信息和文件,这可能涉及泄露个人信息。
根据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委员会解释说表达自由权允许“震撼或扰乱”,“包括以口头、书面/印刷、艺术形式或通过个人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信息和思想的自由”。
此外,委员会承认这一法律权利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但指出“对表达自由权的限制必须严格解释,任何限制都必须在一定范围内严格遵守”。
关于隐私问题,委员会表示,该计划将对被视为严重有害的潜在内容进行监管。 “然而,在法案设想的情景范围之外的情况下,不会妨碍数码服务提供商平台对内容进行监管,以避免因违规而受到民事处罚的风险”。
委员会举例说,有人发布了与事实不符的地方选举内容。
“即使这些内容发布者的最终用户的追随者很少,其观点的传播不太可能对选举产生实际影响或导致任何其他实际损害”,但根据拟议中的法律,平台可以删除这些内容,理由是这些内容是不正确并带有政治性的。
委员会还警告说,根据拟议法案,没有任何规定可以阻止平台提供商“监管比守则或标准规定以外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