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亲近神》⊕ 9.27 寄居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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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经文(轮流读一遍)

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在你们所得为业的全地,也要准人将地赎回。你的弟兄(弟兄是指本国人说;下同)若渐渐穷乏,卖了几分地业,他至近的亲属就要来把弟兄所卖的赎回。

 

若没有能给他赎回的,他自己渐渐富足,能够赎回,就要算出卖地的年数,把余剩年数的价值还那买主,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倘若不能为自己得回所卖的,仍要存在买主的手裡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业要出买主的手,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

 

人若卖城内的住宅,卖了以后,一年之内可以赎回;在一整年,必有赎回的权柄。若在一整年之内不赎回,这城内的房屋就定准永归买主,世世代代为业;在禧年也不得出买主的手。但房屋在无城墙的村庄裡,要看如乡下的田地一样,可以赎回;到了禧年,都要出买主的手。然而利未人所得为业的城邑,其中的房屋,利未人可以随时赎回。

 

若是一个利未人不将所卖的房屋赎回,是在所得为业的城内,到了禧年就要出买主的手,因为利未人城邑的房屋是他们在以色列人中的产业。只是他们各城郊野之地不可卖,因为是他们永远的产业。」(利未记25:23-25:34)

 

今日亮光(彼此祷告)

由于神规定在禧年的时候,各人要归回自己的产业,所以以色列人土地买卖的条例和禧年的规矩是分不开的。

 

「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参23节)这是土地买卖最基本的塬则和精神。所有的土地都是神的,祂才是土地的主人,而每一个拥有土地的人都是暂时的使用者。人在地上都是暂时的,都是寄居的,都是客旅。

 

这个「寄居者」对世人是一个残酷的现实,但是对神的子民来说,却是美好盼望的依据,这表示有一个更美的家乡为他们存留,而先圣先贤们的信心就在这裡(参参来十一13~16)。

 

因此,在这个脉络下,有钱买地的人都得先有个心理预备。首先,卖地的人在经济状况许可时,可以将地赎回(参24~27节),即便没有能力赎回,在禧年来临的时候,地要自然归还卖地的人(参28节)。所以,在以色列投资土地买卖是很不合算的。

 

然而,这个规定对所有的人都是重要的提醒,因为地上的产业都是暂时的,有一天都要交出来。但是,难道不受以色列律法的限制,就不用交出来了吗?不,在人离世的时候不是都交出来了吗?就像神对那个无知的财主所说的:「…无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灵魂。你所预备的要归谁呢?」(参路十二20)

 

按着起初分地的塬则,每个以色列人都有自己的地业,就是后来的以色列人也都能够从祖宗那裡承继地业。但是,有人可能经营不善,必须卖掉土地才能生存;神也眷顾他们,为他们留了一条后路,「…到了禧年,地业要出买主的手,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参28节)

 

这个条例对他们自己和子孙都极其重要,因为他们的权益不会被不肖的先人卖掉。当然,更重要的是,神要祂的儿女们明白,有一天,我们要在神的恩年裡,得回神所赐给我们永远的家业,那才是永远的盼望。

 

今日祷告(同声唸祷词)

亲爱的天父,感谢祢为我预备了永远的住处,是人所不能夺走的。求祢帮助我存欢喜的心来度在世寄居的日子。奉靠主耶稣的圣名,阿们。

 

(文章授权/天声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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