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亲近神》⊕ 8.26 食物的洁与不洁-走兽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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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经文(轮流读一遍)

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你们晓谕以色列人说,在地上一切走兽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蹄分两瓣、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沙番─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兔子─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猪─因为蹄分两瓣,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

 

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在水裡、海裡、河裡、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凡在海裡、河裡,并一切水裡游动的活物,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这些无翅无鳞、以为可憎的,你们不可吃牠的肉;死的也当以为可憎。凡水裡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利未记11:1-11:12)

 

今日亮光(彼此祷告)

 

利未记由第十一章开始进入一个新的段落,神的律例要带领祂的子民进入圣洁生活的规範,成为「圣洁的子民」。神子民的圣洁不只是一个地位,也是一种生活的见证,所以上帝藉着生活的规定,让百姓明白如何持守圣洁的生活,首先提到的就是食物。

 

关于食物的规定,其基本意义是要选民远离那些不洁净的食物。这些定规虽然符合一些卫生的塬则,然而神的心意应非单单关乎卫生,也非关道德,乃是一个象徵或预表,要将圣洁生命的特徵显明,引导百姓认识圣洁生活的塬则,并进入神圣洁的属性。

 

就如本章45节的总结:「我是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耶和华,要作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在新约圣经中也一再强调:「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参罗十四14),所以对食物的规定,重点绝非卫生,乃在圣洁。

 

食物的定规看起来很复杂,内容有走兽(参1~8节)、水中的活物(参9~12节)、飞鸟(参13~19节)和爬虫(参20~31节)四类,首先分享有关走兽与水中活物的部分:

 

一、关乎吃(参1~8节):动物塬本的饮食习惯和本能决定牠是洁净还是不洁净,例如是否倒嚼(参3节)和是否吃死尸。凡是不倒嚼的都不洁净,例如猪(参7节)(倒嚼就是指反刍);吃死尸的飞鸟也不洁净,如秃鵰、乌鸦等都属不洁净。

 

二、关乎行(参4~6节):凡蹄分两瓣的都是洁净的,不分蹄的走兽则不洁净。例如骆驼,虽是倒嚼,却因不分蹄所以仍是不洁净的。蹄是走兽的足,分蹄的走兽,牠们的足迹是分开的,是一种分别的见证。

 

叁、关乎保护(参9~12节):在一切水裡的活物,凡是无翅无鳞的都是不洁净的。鳞就是鱼身体的保护,因此没有保护的鱼类是属于不洁净的。

 

由属灵的角度来思想上述重点之后,我们不难明白神如此定规的用意,因为属灵的食物就是神的话,神的儿女要吃主的话,心藏主道,在需要的时候还能够支取它成为生命的力量(这就是反刍的功能)。

 

况且神子民的路绝对与世人的路不同,如同有分蹄的足迹,保罗也在哥林多后书再叁提醒我们「信与不信的塬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再者神的子民对罪应当有隔绝的功能和抵抗力,如同有鳞的鱼一样,虽然处在这充满罪恶的世界,却不被世界所吞噬。保罗也提醒信徒要穿上全副的军装抵挡魔鬼的诡计,才能在这罪恶的世界站立得稳。

今日祷告(同声唸祷词)

亲爱的天父,求祢使我能够在生活上见证祢的荣美,奉靠主耶稣的圣名,阿们。

 

(文章授权/天声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