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禮儀與舉止,不僅是社交技巧,更是反映一個人內在品格與信仰的外在表現。對基督徒而言,禮儀並非虛偽的裝飾,而是實踐「愛人如己」、尊重他人的具體方式。聖經教導:「你們的言談要時常帶著溫和,好像用鹽調味,讓你們知道該怎樣應對每一個人。」(《歌羅西書》四章6節)由此可見,禮貌與良善的態度,是基督徒日常生活中應有的見證。
然而,有些基督徒常說:「神愛我是無條件的,無論我如何,祂都接受我;我只管我行我素!」但你的言行,真的是神的好見證嗎?別人在你身上,能看到耶穌的謙卑、柔和和仁愛嗎?
首先,基督徒應在生活中實踐良好禮儀,因我們是基督的代表。《哥林多後書》五章20節說:「所以,我們作基督的特使,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每位基督徒的言行,都在反映耶穌基督的形象。若我們粗魯無禮、不顧他人感受,不但無法吸引人認識福音,反而成為他人絆倒的原因。禮貌與尊重,是愛的行動,也是信仰的具體表現。
其次,良好禮儀有助於建立和平、友善的人際關係。《馬太福音》五章9節說:「締造和平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有教養的人讓人感受到被尊重與接納,有助於化解衝突與誤解,使關係更和諧。基督徒被呼召作和平之子,應在言談舉止上展現謙和與溫柔。
再者,良好教養也是自我節制與謙卑的操練。《腓立比書》二章3至4節說:「凡事不可自私自利,不可貪圖虛榮;只要心存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有禮的人不只顧自己,而是站在他人立場思考、用心對待每一個人。這需要不斷的自我約束與學習,是屬靈成長的一部分。
此外,基督徒的教養不應僅限於教會,更應延伸至家庭、職場、學校等生活領域。無論是對待家人、同事或陌生人,都應以溫柔、謙遜與尊重待人。這不僅榮耀神,也能為主作美好見證。
總而言之,基督徒應有良好的教養與禮儀,這不僅關乎社會規範,更是信仰的實踐。我們行事為人,要與所蒙的呼召相稱(《以弗所書》四章1節),使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將榮耀歸給在天上的父。願我們在主恩中學習謙卑有禮,成為榮耀主名的器皿。
高司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