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手痕(癢)」遇見聖靈:那個改變一生的「哦」字,李美珍斬斷數十年麻將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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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60年代,我在香港新界度過童年和少年時光。鄰居跟我們家一樣,多是從台山來的新移民。成人們同聲同氣,下班後常會一起「打麻雀」(粵語,即打麻將)。孩子們耳濡目染,也會聚在一旁賭錢,打麻雀、玩撲克牌。我小學時候已懂得打麻雀。

我的媽媽脾氣很好,很受雀友的歡迎,開局一定會找她。起初,媽媽只是偶爾打打,後來,越打越頻密,到我中學時,她差不多每晚都會打。記得有一次,很難得的一次,媽媽說帶我上街逛逛,但走到路口,有人找她打麻雀,她就扔下我,自己去打麻雀了。這件事,我印象深刻,因為,媽媽本來就很少帶我上街,那一次後,就再沒有機會了,因為她實在太受雀友的歡迎了。

按理說,我應該恨惡麻將,因它把我媽媽奪了去;可是,偏偏我自己也愛打麻雀。這是我們可憐的地方,我們沒有反抗的力量。一旦學會了打麻雀,就很容易上癮。平時,想打都能打,不會知道自己已上癮。但若有一段時間沒有打,就會「手痕」(手癢),其實是心癢,心思思,很想找人打四圈。

我17歲的時候開始去教會,信主並受浸。20歲來了美國,很快也找到教會聚會。信主之後,一直沒有人告訴我基督徒應不應該打麻雀、賭錢。所以剛到美國的那段時間,我仍然偶爾會打麻雀。手痕的時候,還是會想找人湊局。

然而,一天,我聽到一個聲音對我說,「不要再玩了」。當時,我馬上回答了一句「哦」。雖然祂沒明說不要打麻雀,但我很清楚,那是神(上帝)對我的提醒——不要再打麻雀了。就這樣,我竟然從此不再有打麻雀的慾望,手也不再痕了。賭癮就這樣戒掉了,毫不費力。神真是奇妙!

以前一位鄰居太太,常常輸錢,屢次發誓不再打麻雀,但總是再打。她甚至一氣之下,把整副麻雀牌倒進井裡,想藉此戒賭,但沒多久她自己又去買新的回來,繼續打。我戒賭後偶然想起她,心想如果她有耶穌就好了!

後來,我讀到《聖經•歌林多前書》六章12節:「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我才意識到,賭癮就是轄制人的力量,所以,我能不受轄制,成為自由的人,是神莫大的恩典!

一聲「哦」——賭癮不再|李美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