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将审理传教士针对露天剧场外言论受限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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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将重新考虑一位传教士发起、针对密西西比州限制他在露天剧场外传教的城镇法令的挑战。

在周四上午发布的一份其他命令中,最高法院同意听取加布里埃尔·奥利维尔(Gabriel Olivier)诉密西西比州布兰登等人一案的口头辩论,但不予置评。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布兰登通过的一项法令,该法令严格限制在活动开始前三小时至活动结束后一小时在露天剧场外进行抗议活动。

代表奥利维尔的第一自由研究所(First Liberty Institute)和吉布森·邓恩(Gibson Dunn)律师事务所对最高法院受理上诉的决定表示赞赏。

第一自由研究所主席凯利·沙克福德(Kelly Shackelford)在周四的一份声明中说:“每个美国人都享有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的权利;每个美国人都有出庭的权利。”

“加布里埃尔·奥利维尔的这两项权利都受到了侵犯。最高法院现在将决定是否保护所有美国人的这些权利”。

布兰登露天剧场于2018年开放,是一个露天场地,经常用于举办售票音乐会活动,可容纳超过8,500人。

根据第50-45条法令,从活动开始前三小时到集会结束后一小时,团体和个人的示威活动受到严格限制。

此外,该法令还为那些“无需事先通知或许可”的示威者划定了一个‘抗议区’。该区禁止任何车辆、激光或其他刺眼的灯光、“在距离抗议区100英尺以外清晰可闻”的扬声器以及任何会给人提供高台的物体等。

该条例允许临时手持标志,但这些标志不能由可用作武器的硬质材料制成,而且 “不得粘贴在抗议区域的任何东西上,也不得以其他方式粘贴在抗议区域上”。

“每个团体应有一名代表。当该团体全部或部分处于抗议区内时,该代表应一直在场。当警察局长和/或其指定人员提出合理要求时,该代表应提供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

“参与示威和/或抗议活动的个人在抗议区域内应随身携带带有照片的身份证件,并在警察局长和/或其指定人员提出合理要求时提供该证件”。

据报道,奥利维尔等人在会场附近布道时,会发表煽动性的宗教言论,并被指控使用贬损性语言,该条例正是针对他们的行为而制定的。

奥利维尔声称,指定的抗议区域离人群太远,以至于他们无法听到他的信息。他因试图靠近该区域而违反了法令而被捕。在缴纳罚款后,他提起诉讼,质疑该诉讼是否符合宪法。

奥利维尔的诉讼被地区法院驳回,随后又被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的三位法官小组驳回。上诉法院合议庭拒绝受理上诉。

第一自由研究所认为,地区法院在驳回诉讼时没有考虑案情实质,并对法院依据最高法院的先例,即被判定有罪的人不能起诉警察或其他权威人士提出异议。

去年12月,第五巡回审判庭裁定斯普林·希德斯(Spring Siders)败诉。对方是奥利维尔的熟人,曾对布兰登法令提出挑战。

布什任命的巡回法官小雅克·维纳(Jacques L. Wiener)撰写了一致的小组意见,“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布兰登成功为其自证”。

维纳写道:“希德斯将第50-45节适用于布兰登,实则是狭义地针对其在公共安全和交通控制方面的利益。尽管希德斯有责任证明其在案情上有胜诉的可能性,布兰登被要求为其行为的合宪性进行辩护。布兰登也已这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