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独立塬则
作者:冯志梅
一位年轻的妻子来寻求辅导。结婚才一年的她已开始考虑离婚,问题出在小俩口婚后仍住在娘家,而先生工作不稳定,每个月的汽车贷款和会钱使他们在双薪的情况下仍然入不敷出;除了没能力搬出去租房子之外,就连刚出生的小孩都必须交由婆婆扶养。岳父母和妻子都认为女婿不负责任,而女婿则在长期被轻视下,常常喝醉酒、摔东西,小俩口争吵不休。
这对年轻夫妻忽略了圣经对婚姻所指示的重要塬则,以致在错误中越陷越深。创世记第二章二十四、二十五节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在婚姻中,男女有几项重要的责任已透过这段经文勾画出来,其中首项责任便是要「离开」父母来建构独立的家庭。
这裡的「离开」包含了叁方面:心理、经济和居住环境。
一、成年的孩子必须在心理上不再依赖父母
他应懂得为自己的行为与决定负青,不再期待父母的安慰、鼓励或肯定。他应该是个情绪稳定、能解决自己问题的人。父母若给予支持时,他应以感恩的心接受,但不视其为理所当然;若父母没有拍拍他的肩膀表示讚赏时,他也不会因而失去信心。
二、「离开」父母还代表经济上的独立
若雨个年轻人尚未有能力养活自己,实在不适合结婚。继续依赖或利用父母的经济来源,会使年轻的丈夫无法学习负责,妻子也难以由衷的敬
重丈夫;而父母更是放心不下,以致于像管小孩般的责备已成年的孩子,进而造成复杂与紧张的亲子及夫妻关係。
在这讲求享受、讲究效率的社会裡,许多人只有两块钱却想买十块钱的东西,而信用卡和贷款的噱头吸引着人们先享受再付代价,但沈重的贷款往往令他们无法自立,必须仰赖父母的协助。我建议上述的那对夫妇把车卖了,以摩托车或公车等交通工具代步,少上餐厅吃饭,妻子学习自己下厨,自己带小孩,过勤俭的生活,把建构独立的家庭当作首要目标。
叁、「离开」父母也包含了居住环境上的独立
这与孝敬父母是没有衝突的,在居住环境上离开父母,能帮助年轻的丈夫学习做一家之主、为家中的决定负责,而妻子也有机会学习持家与育儿;若与父母同住,老父亲或老母亲仍是一家之主,年轻夫妇继续活在父母的权柄之下将难以独立自主。
当然,若父母需要照顾,做儿女的是义不容辞。提摩太前书第五章八节说:「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裹的人,更是如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年轻的丈夫必须了解自己是小家庭的头,他有责任供应妻子情感和生活上的需要;也只有。
在妻子感受到被爱与被保护之后,她才能甘心乐意的服事公公婆婆当男女在心理、经济与生活起居上能离开父母、独立自主之后,他们才可能与配偶连合,成为一体。
在连合的过程中,夫妻必须调整优先顺序:
婚前我们以塬生家庭为优先,但婚姻使一个人离开塬生家庭而与另一人共组新家庭,此时我们便需要开始学习以配偶为优先,二人才可能成为一体、经验合一的关係。这裡的一体不仅指身体上经歷亲密性关係而为一体,同时也包含了在思想上、情感上、社交生活上、还有灵性上都合而为一。
只有在以配偶为优先的情况下,这种合一的关係才可能建立。
有对新婚夫妇在了解这项圣经塬则后,做丈夫的表示:「从小我被教导的观念是得罪家裡的人没关係,但千万不可得罪外面的人;现在我才明白,得罪外面的人是小事,但千万不可得罪家裡的太太。」
这位丈夫开始以妻子为优先之后,他们的关係有了突破性的进展。热泪盈眶的妻子感动地说:「我本来已经对我们的婚姻感到失皇、想放弃了,但这个圣经的观念改变、也挽救了我们的婚姻。」
离开父母,学习独立,与配偶连合,以对方为优先,这些都是美满幸福婚姻的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