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和意外不知哪个先到?避免遗产纷争 预立遗嘱传承信仰与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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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容珍采访报导】有钱人才要立遗嘱吗?还是老了再来思考遗嘱的事?

很多人都不愿意提预立遗嘱的事,尤其是长辈更忌讳,也有些人觉得自己没什么钱,但是往往身后家人争议最多的就是在遗产分配上。如何预先立遗嘱保护家族与资产?遗嘱如何立才不伤感情呢?

从事律师工作长达26年的恩典法律事务所副所长刘志忠律师,日前在国是论坛在线讲座分享「预立遗嘱、继承和财富传承」专题时表示,明天和意外,我们不知道哪一个先到,预立遗嘱是超越法律、超前部署的作法,若是没有预立遗嘱,长辈在时大家相安无事,离世后家人很可能为遗产分配而争闹。基督徒又应该如何成为忠心良善的管家,善用预立遗嘱,把财产、信仰做很好的传承,建构家族和谐与公平秩序,让社会也有平安。

单身等四族群立遗嘱具迫切性

今年大S事件带来什么省思?他说,大S只是单纯去日本旅游,怎么知道会突然病故,一般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神会把我们带走。他认为,单身、无子女的顶客族和二婚族群,以及公司的接班人,这四个族群都具有预立遗瞩的迫切性。

劉志忠律師。(本報資料照片)

刘律师表示,单身迫切需要预立遗嘱。他说,不管是社会或教会内,单身的人愈来愈多,未来他们离世后,特别是遗产继承,是一个很严峻,也是很迫切的问题。他分享一个案例:有一位单身姊妹从事国际贸易,赚了不少钱。事业上,她的姊夫给她很大帮助;大嫂也在她困难时,陪伴她度过低潮;她与大哥的两个孩子感情也很好。当她的父母双双去世,两位哥哥和一位姊姊也相继去世,最后这位单身姊妹也过世。她拥有价值两亿的房产,但过去帮助过她的姊夫和大嫂,甚至两个侄子都无法继承,只能全数充公(国有财产局)。

依照继承的法定顺序,首先是配偶和子女;其次,配偶和父母;第三顺序,配偶和兄弟姊妹;第四顺序配偶和祖父母。简单地说,这位单身姊妹在过世时,没有配偶、小孩、父母,也没有兄弟姊妹和祖父母,这四个顺序都没有人可以继承,她的财产就会充公。但若这位单身姊妹,想要对姊夫、大嫂感恩,或想多帮忙两个侄子,就要先规划预立遗嘱,写明遗赠要给他们各多少钱。否则,他们一毛都拿不到。

财产是否均分?预立遗嘱事先安排

如果有三个孩子的先生过世,留下太太,先生若没有立下遗嘱,遗产原则上是四人均分。但是三个孩子不一定对父母都很孝顺,有的常常照顾父母,也有的很少探望父母,甚至有的忤逆不孝,最后财产均分是否公平?但是,透过预立遗嘱,就可以改变法律均分的规定。

(圖/Unsplash by Jakub Żerdzick)

刘律师表示,立遗嘱原则有三:一、只要年满16岁,心智状况正常,就可以立遗嘱;二、依照法定的方式才有效;三、内容要合法有效。(譬如要报完仇家,才可得多少金钱,为无效遗嘱)

五种遗嘱法定方式 留意合法性

立遗嘱法定方式,有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密封遗嘱、代笔遗嘱、及口授遗嘱。其中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笔遗嘱较普遍。公证遗嘱顾名思义是需要公证;密封遗嘱是经过公证密封起来。代笔遗嘱是请人代笔,找三位见证人完成。口授遗嘱是在生命危急不得已用口授方式,但此种最容易受挑战无效,因此建议优先采用前面四种。

他举一位自书遗嘱的范例,首先写下立遗嘱人是谁,内容可以自由发挥,譬如遗嘱写道:「感谢神,赐给我美好的人生,如果上帝要召见我回天家时,家人朋友也不要挂念,也不要为遗产的事争执纷扰,愿我的财产可以祝福更多的人,谨将遗产做以下分配给谁……」;还要指定遗产执行者(信赖的人、专业的律师),若是指定自然人,一定要有第一、二顺位。

房产最好单独继承 避免衍生争议

刘律师提到,如果没有立遗嘱规划,房产是共有继承。房子要写下清楚的门牌号码及土地持分;建议最好选择单独继承,若交由几个人共有,届时谁可以住进去?是否要出售?在当事人离世后,若几个继承人意见不同,反而衍生很多争议。若不得不交由几个人共有,就要更详细订明「共有」的方式,避免衍生争议。

同理,如果金钱分别存在不同银行,可以指名哪家银行的钱留给老大,另家银行的钱给老二,若是子女共有,也容易产生纷争。

他说,有时候有些人生前为了节税,用子女名字买房,未必是好的,因为用子女名字,所有权归子女,自己对房子就没有掌控权。刘律师举一个例子,有一位阿公生前要送房子给媳妇,约定让阿公住到百年以后,而且有书面为证,后来媳妇把房子过户给孙女,怎知孙女提告要将阿公赶走,结果孙女胜诉,阿公也很无奈。虽然生前书面赠与提到,阿公可以住到百年以后,但这只对媳妇有约束力,当房产转赠给孙女后,对孙女就没有约束力。因此,生前赠与如何透过「书面」附带条件,更多保护自己,也很重要,如果受赠人没有做到赠与人的要求,赠与人还可以把房子要回来。

「遗赠」方式给非继承人或给教会、机构等

他说,针对自书遗嘱较有争执的是笔迹是否为当事人的笔迹?为避免产生无效问题,建议用律师见证或法院见证。若要调整成给哪个子女较多,最好把背后的理由、情感写明清楚,继承上会比较顺利。此外,将遗嘱保管妥当,才能避免找不到或遗失。

若财产想要回馈给非继承人(教会、机构、偏乡团体、福音事工、父母亲等),可以用「遗赠」方式。如果想要多照顾母亲,就特别注明「遗赠」给母亲多少钱。「遗赠」可以指定一个或多个受遗赠人,这些受遗赠人可以是个人、机构、长辈。如果想将「遗产」遗赠给个人、教会、福音机构,也是有效,但最好写清楚背后的原因,以及当事人的感恩回馈。甚至保险受益人写给个人、教会团体,只要是当事人的真实心意都有效。「遗赠」的订立和执行,要确保其合法性并符合遗赠人的意愿和受遗赠人的权益。

刘律师举一案例,有一间教会的长执常常关心一位老奶奶,老奶奶也希望后事交由教会来办,口头说要奉献一、两百万元给教会,虽然是美事,但因老奶奶来不及写遗嘱,只有照顾她的长老、执事听到她说过,后来教会也协助老奶奶办后事。但是,教会并不敢收一、两百万元,因于法无据,担心被继承人告。他觉得很可惜,原本是美事,让老奶奶的感恩能被实现,而且这些钱对教会事工应有很大帮助,就是因为没有先立遗嘱,相当可惜。长辈是否立遗嘱,牧师或亲友可能不适合和长辈谈,但若交由律师提出专业的建议,可能会比较适合。

财产全留给下一代 不一定是最大祝福

他认为,把财产「全部」留给下一代,可能不是最大的祝福,若能将一定的比例感恩回馈给社会、国家,或是对我们有恩的教会、机构,甚至需要帮助的偏乡机构、福音事工,就是很美好的事情,对后代也是留下祝福及回馈大爱的典范。曾经有一位牧师立下遗嘱,将遗产分配给子女,但若有子女要读神学院,就可以多得50万元。

代笔遗嘱:主要是长辈已无法书写遗嘱全文,需要代笔人,并指定三个见证人,内容可以针对家族情况来规划,只要立遗嘱人签名即可,前提是他意识清楚,而且要遵守代笔遗嘱有效之必要条件。

他举例说,有一位长辈临终才受洗,家族其他长辈都不是基督徒,过世后若采用基督教仪式,容易引起家族的责难。但若长辈生前有立遗嘱,采用基督教仪式,家族其他长辈多半会尊重,举办后事也会比较顺利。

刘律师说明写遗嘱的秘诀:确认自己财产范围、有哪些继承人、个人意愿、「特留分」计算、遗嘱执行人、保管机构。

留意各继承人基本保障的「特留分」

他特别说明,法律对各继承人基本保障的「特留分」。由于过去有重男轻女的观念,遗嘱中常常把财产都给儿子,不分给女儿,所以法律才有一个「特留分」规定,不论遗嘱怎么订,每一个继承人至少都能够请求法定应继承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遗产。

举例来说。有一位企业家过世后,元配没有生育子女,但有一个妹妹;如果元配没有立遗嘱,过世后,按照继承顺位,遗产几十亿元将由她妹妹单独继承。但因她立遗嘱,将遗产全部赠与二房生的儿子;但依民法规定,她的妹妹仍有三分之一的「特留分」。

又例如先前争产诉讼多年的另一企业家的遗嘱,主要也涉及民法「特留分」的规定、遗嘱执行人,以及企业接班的安排。虽然企业家遗产独留一儿,但是他其他的子女仍有「特留分」。由于此案例可继承遗产者共6人,所以指定的遗产继承人实际可分得12分之7的遗产,但若没有遗瞩,这儿子也只能跟其他继承人一样,分到12分之2而已,这是有无写遗嘱的差别。

「心安传财富,恩典来守护」,刘志忠律师说,我们在遗产传承中,不是只谈钱,最重要的是成为忠心良善的好管家,也将信仰和爱传承下去,以法律建构平安的家族秩序,让家族能真正平安和谐,进而蒙福,代代发旺。